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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智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发布日期:2021-06-29 来源:山河智能 浏览次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2,595,201.00股后的1,074,902,26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1171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105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2343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117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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